一、入院管理工作制度和标准
(一)病人住院持门诊、急诊医师签署的入院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就诊卡、医保卡等凭证及住院医疗费到住院登记处办理住院手续。急、重、危病人优先收治,入科后补办手续,不得拒收或推诿。
(二)病区护士对入院病人应热情接待,详细介绍住院规则和病区环境,并于15分钟内通知医师进行诊治。
(三)重危病人入院时,应由医护人员用平车或轮椅推送至病房,并立即通知医师及护士长;对行走不便的病人应主动搀扶、护送至病房。
(四)值班护士及时对入院病人进行接待,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并向病人交待床单位被服、物品放置要求,嘱其妥善保管,出院时如数交回。
二、出院工作制度和标准
(一)病人常规出院时经治医师于出院当日上午10:00前下达出院临时医嘱,主班护士按规定结算一切治疗、护理,整理病历,核算住院各项处置治疗项目后将出院通知单交住院处。
(二)病人接到通知后到住院处结帐,并将结帐单据交科护士长或主班护士。值班护士清点床单位物品无误后,方可出院。
(三)若病情不宜出院,病人及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务人员应进行劝阻;劝阻无效者,报科主任同意,由病人或家属在病历上签署“自动出院”并签名,可按“自动出院”处理。
(四)应出院而不愿出院或不按时出院者,应做好解释工作,动员病人按时离院。
(五)对出院病人护士要做好出院指导,征询病人需求,必要时请病人留下电话或地址,以便定期随访。
三、转科工作制度和标准
(一)病人需转科治疗时,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主班护士按时送至会诊科室,当会诊科室同意转科时,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二)转出科医师下达转科医嘱,书写转科纪录,主班护士按规定要求整理病历,结算各种治疗、护理费用,取下一览表登记卡、床头牌,携带病历、X线片等病案至病人转入科室,与值班护士交接病情及治疗情况,重病人当面交清病情,检查各管道是否通畅,皮肤有无压伤,及时通知有关医师接诊。
(三)转入科医师按新入院病人检诊规定书写转入记录。值班护士向病人详细介绍病区环境和住院规则,遵医嘱执行各项护理。
四、转院工作制度和标准
(一)转往他院
1、我院因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无法诊治的病人在病情允许转送的前提下,由经管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上报医务科(非正常工作时间报总值班)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院的费用结算及手续与出院相同。
3、病人转院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复印并带走部分病历资料,如检查化验单、病情摘要、出院小结等。病历资料不得带走或借出。
4、重症病人转院时,备好各种急救药品,派医护人员护送。凡估计途中有生命危险者,应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转院。
5、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病人,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费用自理,按自动出院处理。
6、转院病人的终末消毒同出院病人。
(二)转入我院
1、外院要求转入我院的病人,须经我院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入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